經詢問,楊某某對其未經核實,私自在微信群散布涉疫虛假信息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。武都區公安局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第(一)項之規定,給予楊某某治安處罰。
警言提示: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網絡造謠、傳謠都是違法行為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將涉嫌犯罪。對有意謊報險情、疫情和警情者,特別是對網上惡意造謠者,公安機關必將依法嚴查嚴處,堅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公安機關呼吁廣大群眾,對類似網絡謠言,都要保持足夠警覺,自覺做到不信謠、不傳謠,對一切造謠、傳謠行為都應給以嚴厲譴責。
來源:隴南武都發布